彰化新聞網網 | 按此檢視完整網頁 |
發稿日: |
發稿人: |
台灣稅務風險無限大!外資不敢來! |
台灣稅務風險無限大!外資不敢來!(記者 張綺雯 綜合報導) 全世界各國政府為了招商卯足全力,而稅務風險評估是投資者的考量關鍵之一,可見良好的稅制環境才能帶動經濟正向循環。台灣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4%,救濟制度形同虛設,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感嘆台灣稅務風險無限大。9/3(週日)下午三點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公益節目,播出「太極門冤錯假案平反十週年」記者會暨研討會精彩內容,學者及律師呼籲政府盡速檢討冤案,撤銷違法稅單,為國家建立良好的賦稅環境。王健安表示,台灣的稅務環境非常嚴峻,他不願為外資做投資評估意見,因為台灣稅務風險是無限大,外資不敢來投資。 王健安表示,「太極門案件其實是我國稅務環境的縮影!」他以自身實務經驗指出,國稅局進行稅務調查,要人民不要帶律師,但是調查結果卻回給檢察官作為職權告發的依據,根本不重視程序正義,這樣對嗎?甚至很多案件,在進行過程中,稅務人員明知資料不足,卻抱持著反正打稅務訴訟,法官不一定會發現,稅務機關還是會贏。當人民向國稅局詢問法律依據為何?他們甚至連法律依據都找不出來。財稅行政高考沒有考行政法,國稅局缺乏法律背景的稅務人才,不知道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而司法權也沒有去監督它,所以行政權當然不會進步。王健安呼籲,整個賦稅環境所有人員的養成都要做改變,如果從法官、法院開始做了改變,要求國稅局要進步,這樣才會有一個正向的循環。 學者專家把太極門案件視為台灣司法、稅務的照妖鏡,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迫害指標案件。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蔡富強律師指出,太極門冤案根本就是蓄意捏造假造出來的!侯寬仁檢察官沒有站在執法人員應有的客觀公正,而是用抄家滅門式的可怕行政手法辦案。在沒有任何具體事證下就羈押掌門人,違法凍結資產,違法搜索羈押太極門弟子,製造寒蟬效應。偵查期間持續放假消息,嚴重誤導社會與媒體。更以「養小鬼」羅織罪名寫出台灣司法史上最荒謬的起訴書,起訴書完成公諸於媒體後,才指揮檢警調到太極門道館搜索找證據。富強質疑,「辦案不是先有證據才能夠寫在起訴書中嗎?哪有先寫好後再去找證據呢?」國稅局卻配合侯寬仁違法起訴的待證資料,未依法進行實質調查,即開出違法稅單至今長達21年,這樣侵犯人權的行為,為什麼到現在還不能夠解決?因為整個政府單位缺少自省的能力,缺少監督與處罰的機制。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稅系兼任副教授王明懿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7項「任何人依一國法律及刑事程序經終局判決判定有罪或無罪開釋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審判或科刑」。太極門冤案已於2007年獲得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法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沒有課稅問題。王明懿表示,刑事判決確定的贈與事實,稅捐稽徵機關應遵守,更不能為不同之判斷。國稅局應依照刑事判決來認定,撤銷所有的違法稅單,避免一案兩判,逾越法官職權。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曾表示,「太極門案件不需要修法就可以解決了!」「對於刑事法院裁判確定所認定的事實,行政機關沒有理由不加以引用,本案十年前已經最高法院認定敬師禮屬於贈與性質,而不是所得,沒有所謂所得稅的問題。」王明懿指出國稅局的違法課稅處分已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4次判決撤銷,國稅局本應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依職權撤銷所有的違法稅單。「行政處分如果因為新事證課稅事實產生動搖,稅務行政人員對於租稅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而不主動撤銷的話,這一部分不只是他個人,包括他的上司,都有刑法第129條的違法徵收與瀆職罪!」王明懿呼籲,法稅要真改革,希望一府五院都能動起來,總統府責成行政院解決冤案,考試院及監察委員及立法委員能夠重新審視冤案,為人民伸張公平正義、賦稅人權。 |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