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前立委暨中華民國稅務代理人協會理事長羅淑蕾指出,稅務人員隨便開單檢舉獎金先落袋,讓人民走永無止盡的行政訴訟,即使稅單撤銷,他也沒事,行政法院也都是聽從稅捐單位的。
p2: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明指出,太極門稅務冤案中直接的證據、證人、函查書證的證據能力難道不如已經在刑案中被推翻、尚在偵查中的證據嗎?
p3: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蔡富強表示,如果法官無法做到心態上沒有偏頗、心證上完全客觀中立,就應該要迴避,否則將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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