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法學院財稅法研究中心、台灣稅法學會舉辦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議題研討會(二)「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請求權」。
東吳大學法學院范文清副教授表示,在租稅法律主義與量能課稅原則之下,政府收錯或多收「不當得利,當然要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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