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 曾建元以自己稅案經驗指出,台灣還是有救的,人民的聲音只要集中大聲喊出來,讓官員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就有機會解決現今九百多萬件積案,且推動修正納保法,讓納保官成為真正獨立職權的護民官。
P2. 稅災戶簡先生陳述自身稅案指出,很多救濟程序法律都有規定,實際上卻一點用都沒有。例如:法律有訂稅務機關要跟納稅人懇談,但直到今天他都沒見過開他單的稅務員。
P3. 洪明珠說明加拿大納稅人權利法三大精神,服務、溝通與究責,指出難怪加拿大變成大家都想移民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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