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權益對照表」 建商 V.S. 更新會 | ||
建商、建經、全案管理 (外包模式) | 更新會 (自主模式) | |
參與要件 | ●先簽訂私人契約(合約建商擬)! ●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 ●保障建商、綁定地主! |
●同意參與:簽更新會同意書、整合契約。 ●50%以上可成立更新會,但有時間壓力。 ●不論是否參與,範圍內都是當然會員! |
分配價值 | ●建商決定地主分回比例(合建)。 ●如地主分60%、建商分40% ●或地主分65%、建商分35% ●地主取得固定坪數,等待房市好才蓋。 |
●地主可出資「委建」找人代工(分回最多) ●不出資者可採「合建」方案。 ●地主共同主導分配。 ●未來房價上漲機率高,地主可共享利益。 |
整合過程 | ●容積低,建商不參與整合! ●有人事成本、時間成本、規畫成本。 ●推動師幫建商說話。 ●地主不信任建商、不信任推動師。 ●遙遙無期,平均每案賠500~1000萬。 ●建商私下加碼,釘子戶會愈來愈多。 ●給的承諾不一定兌現。 |
●地主自行整合、信賴度高。 ●除口頭承諾,應有整合管理契約保障。 ●沒有時間壓力、零成本。 ●未達一定比例,可按兵不動。 ●地主自力救濟,先自助,才有人助。 ●熱心人士可能遭誤解,需信任鄰居。 ●專業度不足,說錯話容易被誤會。 |
選屋模式 | ●統一規格,難客變。 ●專挑高樓層房價高,好銷售! ●未簽私契,恐無法選屋(惡質建商手法) |
●地主自行討論,再按需求規劃坪數。 ●若自行發包,住戶可依規約自行選屋。 ●若轉軌找建商,不能選屋,否則建商不來 ●若共同承諾,可自訂估價條件減少阻力。 |
承擔風險 | ●被一家建商綁定,恐難以脫身。 ●民眾信賴不足,難整合成功,不斷歸零 ●看不懂契約,眉角陷阱多、高風險。 ●真協議、假權變,司法糾紛訴訟多。 ●圖謀高房價利差,恐拖延蓋屋,房價下滑恐棄單轉手。 ●拆遷補償、租屋津貼有上限,租屋期間未必全額補助。 ●簽約後,建商態度恐不積極。 |
●整合達80%再出手,確保可走完程序。 ●若100%同意,8個月工作天可審完程序。 ●應有專家團隊協助。 ●地主自行整合,跑不掉,風險低! ●未來房價上漲或下跌,共同承擔。 ●租屋津貼若不足,可經共同協議後追加。 ●信託+履約保證+續建機制,風險低無爛尾樓 ●更新會幹部不需連帶作保。 ●參與整合方案,律師、建築師等共同守護 ●若無利可圖、無人承攬,重建期程恐遭拖延 |
負擔成本 | ●興建成本是秘密,不確定偷工減料? ●一般公司要求30%利潤。 ●全案管理公司當實施者,利潤5%起跳,不參與整合。 ●風險管理費全數歸實施者所有,地主分不到。 ●即便有假權變,地主仍要負擔營業稅。 ●推動費由少數推動者享受。 |
●成本公開透明,共同監督。 ●依政府權利變換,避免真協議、假權變。 ●共同負擔成本包含營業稅,實施者負擔! ●參與整合管理契約,最多只負擔4%。 ●4%中內含2%協議金,用不完歸地主。 ●地主自兼推動師,1%推動費自己賺。 ●參與整合契約,更新會不論是否擔任實施者,均可分配風險管理費。 |
資金來源 | ●應慎選資本額、實績。 ●應限制建商不得以地主土地融資充抵資金,以防捲款風險。 ●前期資金建商負擔,要看建商臉色。 |
●雙北市多數銀行可全額融資。 ●若100%地主同意,可減低信託或履保費。 ●地主有錢出錢,最多可享有5%利息。 ●前期資金應由地主分期自行負擔,部分銀行可在90%同意後提供前期資金。 |
綜合結論 | ●無法整合成功,所有付出全數歸零。 ●好建商效率高、可創價,地主少分! ●劣質廠商,地主權益受損,求償無門。 ●協議合建、簽署私契,較無法律保障。 |
●先整合、後選商、可共同監造家園。 ●不亂花錢,整合好,再出資規劃! ●專家諮詢、團隊輔導。 ●可自行發包,也可轉軌給建商或營造廠。 ●重建之前,可先整建維護、補強結構或裝電梯。 ●最多可分幾坪,按此DIY自己算! |
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整合管理委託契約」:地主、推動師、廠商三方保障! https://tnews.cc/u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