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新聞網網  |  按此檢視完整網頁
發稿日:
發稿人:

駁回人民告訴判決不備理由 行政法院法官專業遭質疑

(記者 周瑞雨 台北報導)  年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即將上路,為了因應第18條規定行政法院應設稅務專業法庭,司法院日前頒布的《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讓3年內製作有關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之裁判書類40件以上的行政法院法官直接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資格,引起外界強烈反彈。行政法院長期被稱為敗訴法院,人民敗訴率高達94%,這些法官取得「專業法官」證明,無疑是讓「違章建築」「就地合法」,人民還有活路嗎?穩死!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副教授就指出,希望全國法官不要等甚麼司法改革,心如果沒有改變,再怎麼改都沒有用。   國父紀念館、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法稅改革聯盟於6/14在國父紀念館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吳景欽指出,觀察幾次司改重點都放在刑事訴訟,民事與行政訴訟改革很少。他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下稱中高行)三位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所做出的(民國)_104年度訴字第228號判決駁回太極門告訴為例指出,法官傳了證人,證人也具結了,但是法官不採這些證詞,判決書完全沒寫理由,法官不覺得有錯,把被刑事判決廢棄、沒有證據能力的二十年前調查筆錄資料當證據,也沒有直接審理就當聖旨,這就已經違法,自己在法庭上親自調的證人證詞反而都不用,吳景欽認為這是很嚴重的,台灣最大的危機就是把這樣的不正常變正常。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黃麗蓉律師指出,三位法官完全採信二十年前刑事調查筆錄,這是完全沒有證據能力的,財政部也有函釋說不能僅憑調查筆錄當作證據資料,要後續追蹤刑案判決結果,連財政部都知道這些筆錄移送書是沒有證據能力的,法官竟然不知道?太極門稅案除了刑案判決調查筆錄不可採之外,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提到當時筆錄資料有不法取證,當時做筆錄的證人也提出被脅迫、不法取證的證明公文書。但是三位法官在判決書上完全沒有提出理由,這是不備理由的違法判決。這樣的法官能就地合法成為專業稅務法官嗎?   吳景欽提出,這三位法官有兩位之前就已經審過太極門案,該迴避沒迴避,根本不需要提甚麼證據法則,他們就已經有先入為主的想法,人民再提出甚麼證據都沒有用,他們只是在那邊演戲做做樣子,所以審判長林秋華才會說年紀大了,忘了對人民有利的證據。司法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回到人的初心而已,心如果沒變,改再多都沒用。吳景欽呼籲法官們「只希望你們把當事人當人看。」  曾經擔任過法官的真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燦都指出,現在高等行政法院跟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以前考試沒有考行政法,懂得行政法公法的法官是少數,保障人權的觀念薄弱,基本上認為行政機關講的都對,判出來人民都輸,讓現任行政法院法官就地合法成為稅務專業法官,這種方式太草率,沒有呼應人民需求。林燦都以太極門案為例指出,三位法官對於證據資格跟證明力都沒有分清楚,判決中法官引用二十年前的刑事調查筆錄,這是不能作為證據的,即使是檢察官提出的資料,也要經過調查。法官也必須說明為何不用他們親自傳訊的證人所說的證詞,這應該要說明理由才對。國稅局說人民有欠稅,應該要舉證說服法官才對,現在反而是國家說你有欠稅,人民要證明,概念完全錯誤。  據司法院網站資料統計,2012年一整年林秋華共承審68件稅務案件、劉錫賢共承審56件稅務案件,人民百分之百敗訴;2016年全年莊金昌法官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敗訴率100%。三位法官合計創下178件稅務訴訟人民100%皆輸,結果他們這次也赫然名列在司法院稅務類型專業法官的名單內,外界質疑司法院根本就是將不專業甚至做出枉法裁判的法官「就地合法」,台灣司法還有甚麼希望?圖一:國父紀念館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論壇,研討行政訴訟之事實認定與證據法則。圖二: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副教授指出,希望全國法官不要等甚麼司法改革,心如果沒有改變,再怎麼改都沒有用。圖三:真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燦都指出,國稅局說人民有欠稅,應該要舉證說服法官才對,現在反而是國家說你有欠稅,人民要證明,概念完全錯誤。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