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保護檢舉貪污-多元檢舉管道:
(一)現場檢舉-廉政署。
(二)電話檢舉-檢舉專線為「0800-286-586」。
(三)書面檢舉-郵政檢舉專用信箱為 :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02-2381-1234。
(五)網頁填報:開啟法務部廉政署檢舉信箱「https://www.aac.moj.gov.tw/7170/278724/」。
二、受理檢舉事項-民眾如果發現公務員有以下幾種犯罪行為,均可向廉政署或公務員所屬機關政風機構檢舉:
(一)公務員竊取或侵占公有財物,或職務上保管之非公有財物者。
(二)公務員辦理工程或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等違 法情事者。
(三)公務員執行職務,藉機收受賄賂,或違法包庇者。
(四)公務員對於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 獲得利益者。
(五)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六)公務員利用職權、身分、機會,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法利益者。
(七)公務員明知他人有走私或製造、販賣、運輸毒品情事而予以包庇者。
(八)發現其他與公務員貪瀆相關之犯罪或對公務員予以行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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