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社宅特四開發延宕 王欣儀籲異地放文物避免影響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金華社宅特四特五基地,特五部分,從一○九年陸續挖出史前陶片,日據時代文資,許多關注考古民眾、社團主張,既然持續挖出重要文物就應現地保存。台北市議員王欣儀二十八日在議會質詢表示,金華社宅特四開發延宕五、六年,建議異地存放文物,避免影響開發期程。


王欣儀指出,市府為了達成社宅績效,堅持特五一定要蓋社宅,導致古物必須要移走,原本考古廠商評估認為,可以移到八里、宜蘭,技術上可以克服,但市府目前決策,特四基地蓋一個五百平方公尺倉庫存放古物。她請教市長、副市長,個人認為,這是一個錯誤、非常短視的決策。


因為導致特四基地行政大樓,原本提供公共設施服務、基層警消需求,被迫延宕五至六年開發期程,不僅犧牲基層警消權益、市民長照需求,恐怕引爆地方更大民意反彈。


根據都發局回覆,延後開發的優點,特四作為文物暫置地點,可以就近保護文物、節省公帑四千五百萬元。特五文物移到特四,也讓特五施工更為順遂,以廣慈社宅為例,開發前當地聲浪反彈很大,完工後就扭轉當地里民印象,建議先辦理特五社宅,提供良好社宅設施,再來興建特四行政大樓。延後開發的缺點,就是相關單位延後進駐,就只有這麼一句話。


王欣儀進一步指出,珍貴文物還是死物,死物比活人重要嗎?活人需求都顧不來,重點是這些古物應重視保存,但為何要放在市區精華地段,造成這麼多需求必須延宕,其實都是技術可以克服的事情,市府選擇最爛的方案,從文資、古物角度出發,就為了擺放這些文資、古物。


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文資法令市府必須遵守,將請文化局跟議員溝通,尋求雙方都能處理的狀況。王欣儀建議,異地暫置不是不可行,廠商也曾提供八里、宜蘭等替代方案,只要選擇合適場址,透過適當保護、搬運及環境控制,這樣就能克服技術風險。


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表示,議員提出意見,代表民意反映,他會帶回去跟文資委員溝通討論。獎萬安強調,文化局與文資委員溝通,看看有無其他適合存放地點,避免影響特四包括派出所等公共設施興建期程。


圖說:王欣儀(右)呼籲,異地放文物,避免特四開發延宕。(摘自議會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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