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港於內政部長任內公文被偽造做案,轉由調查局查處時...卻被拒絕!

林洋港於內政部長任內公文被偽造做案,,其在司法院長內時發現,即法務部提出檢舉,但轉由調查局查處時...卻被拒絕!


偽造行政院、內政部公文,盜賣改建後軍方原眷戶及市府精華舖面近百戶

司法不改革,軍法不肅貪,再多的國防預算,祗是肥了這些貪官!


總統賴清德為因應「北京可能在2027年以武力統一台灣」,宣布投入1.25兆強化國防及採購美國軍備。


主旨: 本案歷經檢、調吃案,軍法、特偵組拒辦...幕後黑手是誰?


依据:


1、刑事局114.07.21日1146093892號函,及國防部政風查處字第1140210831號辦理(行政院、內政部、國防部,空總、市府、省府涉案...)


2、高檢署114年7月25日檢紀玄113他1546字第1149051140號函(地檢拒辦此案)


本案涉及貪瀆數百億,受害眷戶上萬戶,且高級將領,及地方政要、軍、司法、檢、調均涉案,此為動摇國本的舞弊案,也是國安問題,擬由高檢署及刑事局、廉政署、新北警察局,共同偵辦為宜。


國防部回文:案子太大,無權(法)處理,請移送檢方。(其本身也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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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他們在72年時以?謀總長郝00名義策劃了本案(正歸字09032號文),他們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另也偽造了他們的眷籍卡、切結書、補助款、身份字號...將原有舖面且可優先承購權的合法眷戶告進法院,且在75年改建完成後,逼騙原眷戶搬至樓上,再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舖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卅多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這卅多年來,軍、司法不成立「肅貪平台」,不交換卷証,以處相反,互推責任。

且軍、司法聯手將「偵字案」改「他字案」,本人原「告訴人」改為「告發人」後,即不開庭,本人一再陳情、抗議,但官官相護,最後軍法推給死人(在90年,台中上吊的空軍紀亦文少校)。


司法推說已是超過卅年的舊案,都以不具名方式簽結,這是我的過失嗎?


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近4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註:另台北市敦化新城整建完成後,由唐飛領軍,數十位高級將領非法瓜分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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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您好: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正義國宅(忠勇新城)改建舞弊案,市府及軍方原眷戶眷村改建後精華舗面96戶,被不法集團盜賣,但市府政風處從78年以來,均消極處理,既不据理力爭,也不輔導本人法律訴訟,衹讓本人孤軍奮戰...


市府似乎已放棄了舖面所有權...


如果案情有天真相大白,希望市府不要爭店舖所有權...


謹呈 台北市政府


陳情檢舉人:鄒筑生上  0721


正本:台北市議員


副本: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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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政風處早知「國軍老舊眷村重建方案」中,原眷戶如原舍臨街,原有舖面經商者,改建後可分回廿四坪店面住家一戶,但此原公文被行政院、國防部、內政部、省府、市府,及市議員周陳阿春等人,認為有利可圖,竟偽造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相反):


偽造成「舖面為省府所有,應公開標售,錢歸省府...」後:


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用合法之原眷戶申請,以造價獲得,再由軍,政要員瓜分,或加價轉賣給冒充原眷戶的非法人員,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行政院公文:原眷戶如原舍臨街,經營商業者,可分回改建後之廿四坪舖面住宅一戶)


(全省800個眷村改建後舖面均如是,貪瀆金額達數百億,受害眷戶上萬戶。)


多年來,我曾向市府請其据理力爭其權益,或協助我法律輔導訴訟,但他總冷漠以對,且在電話溝通中惡言相向,似乎事不關已,實人不解?!




請向市府、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行政院調卷:


1、行政院71、03、11日台(71)內字3786號文


2、內政部71、02、16日71台內營字第70233號文


請向調查局、市府、台北地檢署調卷:


台北地檢署77年度偵字14417及78年度664號不起訴處份書


(該處份書郭宏佑檢察官並未開庭,告訴人蕭明華也不知情,她為檢、調勾結共用的人頭,卷中蕭員欠缺身份字號,年齡、職業也錯誤,為偽造文書)


(另附偽造後之行政院、內政部文,及市府與軍方偽造的協我議書及盜賣舖面的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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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議會(議員)協助事項:


陳情人鄒筑生於115、01、16日0900時,與政風承辦人蔡小姐通話協調結果如下:(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754)


1、軍方原眷戶及市府被盜賣的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改建後的正義國宅(忠勇新城)96戶精華舖面(市府48戶,市值50億元),市府將不再追討,也不協助我法律輔導訴訟,也不協助我調卷訴訟,幫市府打贏官司:


2、請向市府調卷:(此三卷市府均有)


(1)、行政院71、03、11日台(71)內字3786號文


(2)、內政部71、02、16日71台內營字第70233號文


(3)、台北地檢署77年度偵字14417及78年度664號不起訴處份書


(該處份書郭宏佑檢察官並未開庭,告訴人蕭明華也不知情,她為檢、調勾結共用的人頭,卷中蕭員欠缺身份字號,年齡、職業也錯誤,為偽造文書)


3、眷村改建舞弊非正義國宅一處,全省800著眷村改建都有弊端,那麼多高級將領分到店面,及偽造舖面為省府所有,要公開標售錢歸省府...最後卻被「市議員周陳阿春」一通電話後,被市府國宅處及軍方(空總、國防部)人員通通以告「造價」賣出給軍、政要員及含冒充合法原眷戶人員,事後又偽填標單(標價即造價),一戶僅有一標單...


4、政風主要功能為預防犯罪,彌補缺失,追究不法...但台北市政風全不及格!


5、建議台北市議會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予以失職人員重處,並追究其怠忽職守致市府所受財產之損失:約市府現市值50億元(國宅處、政風處、許水德市長、黃大洲秘書長等人)


6、本案仍在訴訟中,軍法將責任推到國宅處(違反協議書規定,以「造價」賣給非法人員,所有市府盜賣舖面會議均不承認)。


註:軍法本身多人涉案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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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114、12、31日再次至永和分局製作完筆綠:前次為113、07、10日)


檢察長信箱


您好:


1. 有關告發前台北市長黃大洲部分,臺端陳述內容,本署已收案辦理。


2. 有關臺端來信告發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等一事,因所述未臻具體,

如欲提出告發,惠請敘明申告對象及犯罪事實,並檢附相關不法事證,

向有管轄權之地方檢察署或警察局為之。謝謝。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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