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申訴制度已行之有年,並在部頒「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內規範各級申訴管道、受理範圍,分述如下: 一、申訴管道: (一) 「國防部一九八五諮詢服務專線」受理官兵(含聘雇人員)及其家屬之申訴案件。 (二) 各軍司令部(指揮部)0八00申訴專線,受理官兵(含聘雇人員)及其家屬之申訴案件。 (三) 各級監(督)察單位(監察官)受理官兵(含聘雇人員)及其家屬之申訴案件。 (四) 各級主官(旅級以上單位得視需要設軍線申訴電話或主官專線、信箱)受理官兵(含聘雇人員)及其家屬之申訴案件。 二、受理範圍: (一) 官兵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二) 官兵個人受到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事件。 (三) 官兵家屬應享受優待受到侵害。 (四) 性騷擾事件申訴(案件肇生24小時內,移轉人事 部門依「性騷擾防治法」、「國軍人員性騷擾處 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 諮詢服務(有關人事服務、戰備演訓、後勤補給、 醫療問題、反詐騙、軍品採購、軍風紀、單位管教 及後備管理等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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