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本處甄選臨僱技術師1名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所土木、水利、建築、電機、機械、電力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土木、水利、建築、電機、機械、電力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國內外專科土木、水利、建築、電機、機械、電力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本府公共住宅工程履約、驗收管理、法令釋疑、爭議處理、疑義處理、驗收、點交等業務。 2、施工督導相關事項。 3、其他甲方交辦協助之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 連絡方式: 1、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108年底視工作狀況辦理續聘)。 2、報名期限:109年9月28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或親送: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人事室(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3、繳驗表件(請將下列資料備齊,依序分別裝訂): (1)報名表(含簡要自傳,請自本處網站/最新消息下載,並請貼妥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請附證明文件)。 (3)相關工作經歷、證照及訓練等證明影本。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 5、本職務報酬為360薪點,計折合新台幣44,892元整。 6、聯絡人:劉先生,電話:25973183#511。 備考: 1、本職缺用人機關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進用後工作地點為本處,並由本處統籌管理及業務安排。 2、新進人員須先試用3個月,期滿視工作表現始正式僱用(定期契約),試用期間薪資以月支報酬*94%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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