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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0/10/12 11:24:00 AM
發稿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修改新聞稿
醫療院所大打週年慶促銷優惠 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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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民眾可以看到許多醫療院所透過網站、LINE群組或電視購物宣傳週年慶,抓住民眾想要撿便宜的心態推出醫美療程專案,但這些琳瑯滿目的專案真的好?一定要多想、多問、多看,千萬不要輕信廣告衝動購買,以免購買不適當療程,想節省錢卻讓自己受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109年度截至9月底共裁處違規醫療廣告案件36件,罰鍰共189萬元。
    違規案例包括醫院、診所倘若宣傳標榜週年慶優惠打折之廣告,如「全館週年慶1+1」、「9週年快樂 本月活動 肉毒桿菌1688」、「歡慶週年活動來囉 雙人行超優惠」、「購買親友特約方案,可享有特約合作折數,保證是全年最便宜!」、「活動期間滿千就送百喔 滿三萬還可以抽獎」、「週一雙機皮秒派對日」等,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之醫療廣告宣傳」,或是刊登仿單外適應症或影射性關係之廣告,如「G緊雷射,她了解女性改善私密處困擾,除了健康因素也要照顧到『另一半的需求』」,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無法積極證明廣告內容為真實之宣傳及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陰道回春或影射陰道整形有助改善性關係等相關文句刊登醫療廣告」,依同法第103條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電視購物台若刊播醫療廣告販售票券,協助醫療機構招徠生意,已違反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依同法第104條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民眾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多想、多問、多看,保障自身權益。
一、六要:(一)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二)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三)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四)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五)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六)要求開立收據。
二、三不:(一)不要相信「全國第一」、「最專業」等誇大用語。(二)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三)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並注意醫療機構不得向民眾收取預約治療項目之費用,到醫院或診所就醫記得索取並保留醫療收據,並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以降低醫療消費風險並保障自身權益。民眾如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美容醫學資訊專區」及「臺北市衛生局網站美容醫學專區」查詢相關法令及衛教資訊。此外,衛生福利部亦提供「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資訊」供民眾查詢(路徑:首頁/便民服務/常用查詢),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打(02)2720-8889)轉7106、71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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