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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0/11/23 10:53:00 AM
發稿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稽查 | 修改新聞稿
寒冬相約吃火鍋 食安五要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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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隨著冬季的來臨,三五好友相約吃鍋,是天冷的日子中最溫暖的選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讓民眾有一個安心的外食環境,特別於109年9-10月成立稽查專案,針對轄內火鍋店業者進行專案衛生稽查,共稽查29家,複查後皆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專案的食品衛生稽查重點為「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從業人員衛生」、「食材處理」、「作業場所設施衛生」、「設備與器具衛生」等,初查結果19家有部分衛生缺失,經統計前3項為「食材處理及製程衛生」、「從業人員未依規定辦理體檢」及「設備器具不潔」,經限期改善,複查結果皆合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倘違反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為促進消費資訊透明公開、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臺北市衛生局對於上述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規定,同時進行「牛肉原產地」、「火鍋湯底食材」、「基因改造食品」及「重組肉食品」等標示查核,結果皆符合規定。倘違反上開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0款,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再次呼籲業者,餐飲衛生需確實掌握食安「5要」秘訣:「食品業者要登錄」、「從業人員要體檢」、「食材來源要清楚」、「餐飲衛生要注意」、「食品標示要完整」等。同時提醒民眾在寒冬中享受美食、大啖火鍋之際,亦要注意均衡飲食與餐飲衛生,才能「吃得健康、吃得安心」。
       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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