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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1/01/11 07:03:00 PM
發稿人:臺北市市場處 | 修改新聞稿
攤販納管需配合三管五要,請民生西路45巷攤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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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關於「民生西路45巷攤販」今(11)日陳抗事件,臺北市市場處表示,民生西路45巷聚集之攤販均屬無證攤販,多年來攤販違規占用市有地營業致路寬不符合消防救災所需的3.5公尺,影響附近住戶安全,市府為解決此一問題,決定對此處無證攤販進行管理工作。

      市府目前對攤販管理訂有「攤販納管計畫」,即要求現場攤販符合「三管五要」(管人、管地、管秩序;消防要安全、食品要衛生、環境要清潔、道路要暢通及組織要健全)始具備納管之資格。故在109年7月捷運公司辦理「捷運公園改造工程」的同時,開始進行整頓管理。自109年7月27日搭設施工圍籬起,即每月邀集現場攤販討論未來納管原則及處理方式,迄今共召開7場攤販討論會,要求攤販需符合納管原則及營業規範,且現場須能確實留設3.5公尺以上道路淨寬後,方做設攤規劃評估。另關於「側溝更新工程」屬鄰里建設工程,市場處於109年12月24日、110年1月5日二次會議中充分溝通,且攤販也同意配合「側溝更新工程」持續停業,並由新建工程處配合退縮圍籬期程接續辦理該工程。新工處表示為降低對當地居民影響,工程將增派人工、機具分段施工,盡力縮短工期提前完成。

      由於目前西側攤販提出的設攤名冊,與市場處109年5月盤點現場攤販名冊有超過1/3的人員不一致,且考量近期屢接獲當地民眾反映民生西路45巷攤販有買賣攤位行為,市場處將要求自治會應予釐清,避免抹煞市府納管無證攤販之美意。

      市場處表示,無證攤販的納管工作,是在攤販符合納管原則的前提下,有限度的讓無證攤販在特定位置、限定時間營業,兼顧環境衛生及民生消費需求,當地攤商理應考慮里民對環境改善工程的期盼,另外攤位名冊不一致之疑慮也理應釐清,讓當地攤販納管工作能儘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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