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民政課應業務需要徵求約僱辦事員1名,有意願報名者請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檢具報名表、切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或電子郵件( bn_090@mail.taipei.gov.tw )寄達本所,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