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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1/09/17 08:33:00 PM
發稿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修改新聞稿
空污異味擾民北市官能測定公正執法來守護近五年開罰52件共5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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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0年9月20日
聯 絡 人:顏伶珍大隊長
聯絡電話:0928-689-363

臺北市為都會型城市,住商混合情況相當普遍,營業過程中若有產生氣味且未做好有效的防制措施,就可能影響到鄰近居民。臺北市環保局為守護居民安心呼吸權益,持續輔導業者做好防制工作,輔以中央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公正執法,開罰拒未改善之業者,近五年來已執行168件次測定,其中有52件測值超標受罰並據此要求改善,總罰鍰金額達596.1萬元(詳見附表)。環保局也提醒,業者本應依法做好相關污染防制工作,若遭檢舉且經測定違反相關規定,屬工、商、廠(場)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氣味千百種,如何判定有沒有超出管制標準呢?環保局表示,不論是臭、酸、焦及甜等氣味,只要能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的,就是空氣污染防制法所管制的異味污染物,但由於氣味成分複雜,科學儀器難以進行檢測,故環保署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為標準檢測方法,整個流程自採樣到篩選嗅覺判定員、測定都有一套縝密標準,例如採樣時須使用無異味且對異味污染物氣體之附著性、透過性均極低之聚酯塑膠或聚氟乙烯採樣袋,或硼矽玻璃製真空瓶;再由所謂聞臭師之嗅覺判定員進行測定,樣品測定時,均由實驗前經嗅覺試驗合格,且測定時身體狀況正常之嗅覺判定員6名,在合格場所環境下逐一針對乾淨空氣經稀釋之樣品袋測定是否有味道,檢測值則另由實驗室人員經公式運算,若異味指數檢測值超過標準(工業區30,住宅、商業區10),即可依法開罰。

環保局說明,處罰只是手段,改善才是目的,為督促業者能夠做好污染防制措施,在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執行前會先告知業者有關規定及罰責,請業者在期限內進行改善。為使執法過程更具公信力,該局也委託經認證合格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採樣檢測。

統計自105年到今年9月中,環保局已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168件次,共52件次超出管制標準,其中窯烤、油炸類餐飲業曾有業者測值破百,遭重罰30萬元,今年至今則累計有2件超標,其中一家為義式料理餐廳,檢測測值為30,另一家則為鍋貼水餃專賣店,測值為14,均超過管制標準10,分別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對業者進行裁罰13.5萬元及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補充說明,異味污染屬感覺性公害,是香味還是臭味受個人主觀感受而異,因此不論餐廳烹調食物、咖啡店烘焙咖啡豆、或是寵物店內的動物所產生的味道都可能影響到周邊民眾。該局呼籲業者應作好防制措施及環境自主管理,創造業者與近鄰之間的雙贏,方為長久經營之道,民眾如有發現公害污染情形,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該局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異味官能測定現場採樣示意圖1 
  異味官能測定現場採樣示意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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