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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23/04/15 02:07:00 PM
發稿人:發裝廠 | 修改新聞稿
發生車禍擅離場,肇事逃逸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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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子駕車與機車發生擦撞,導致機車乘客受傷,卻在詢問駕駛獲覆「沒事」後,未詢問乘客傷勢即離開現場,所涉肇事逃逸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其不服因肇事逃逸遭吊銷駕照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判決駁回。 
 交通事故易生傷害甚或重至死亡情事,因此法規要求駕駛人肇事後,應負相關處置責任,而於肇事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採取救護措施,該女子對乘客未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即駕車離去,符合肇事逃逸的違規要件。 
 不幸發生交通事故,務必下車查看對方駕駛及乘客狀況,並採取相關處置措施及報警處理,千萬別因為趕時間或是覺得對方沒大礙就離開,不然很可能會吃上罰單,甚至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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