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上任,為台灣民主與改革開創一片新契機,但電話詐欺案頻傳的今日,國家行政機關對人民進行調查時,竟也違法以如詐欺橋段的電訪方式擾民,人民將如何應對?新政府要如何改革除弊,終結對百姓的侵害?7月2日(週六)上午8:30,中視將播出神氣家族《違法的假案製造》,將藉立法委員、法學專家、美國人權律師等觀點,帶大家一起了解,延宕20年的政治迫害假案,違法事證歷歷,至今仍持續侵害百姓人權,並呼籲新政府勇於承擔過錯終結問題,還給人民公平正義。
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日前收到緊急陳情,內容令他非常驚訝,因為國內的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5早已明確訂定,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賦稅的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除通知調查將影響稽徵或調查之目的者外,應以書面通知被調查者或備詢之事由及範圍,但竟然還發生稅捐機關以電話方式直接向人民調查20年前的事情,而且還要限時在15分鐘內回覆傳真確認,導致民眾非常害怕,而且擔心到底是不是詐騙電話,更讓人質疑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五落實的情形,是否形同具文?對爾後納稅人權保障,又該如何改革落實。黃國昌建議民眾,以後再接到國稅局打來說要調查的電話,標準動作就是不要再聽他講話,直接掛掉,絕對不要再回話。
美國知名人權律師、天普大學法學院教授肯尼斯•雅各布森(Prof. Kenneth Jacobsen)表示,他不曾看過比太極門案更違法濫權且違反正當程序的例子!他明確指出該案公權力諸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之處,如檢察官先逮捕和沒收人民財產,再蒐集起訴證據,以及國稅局未調查即依起訴書開稅單等等。且該案經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肯尼斯•雅各布森認為三審判決確定,稅務機關就不應繼續追稅,尤其當他再聽到台灣的稅務機關不符正當法律程序的電話調查時,他感到非常震驚與不安,也談到在新政府上任前五天,人民還接到電話調查20年前的贈與的事,要人民寄出的調查表選項,竟只有學費或部分補習費,卻沒有全是敬師禮的選項,完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就是圈套陷阱,非常不公平,更是一種對人民的騷擾,他為國稅局感到「非常羞恥」。
在美國國稅局的程序是,百姓若不滿稅務官的決策,可向其他相關單位或法院提告。法院絕不會因為國稅局是有權力的機關就偏袒,法院會審視證據,引用證據,依照事實判決。就如台北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已經裁定是不正當的稅單,卻又退回原本開單的國稅局,這是違反程序正義的,而同一批官員現在還試圖騷擾,繼續迫害太極門。他建議基於民主自由選出的新政府,不僅有權利更有義務修補過去的錯誤,請他們停止迫害太極門,因為這才是對的,這才是正義,才是公平。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黃俊杰教授指出,稅捐是一種高權的侵犯行政,調查人員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執行公務時要出示執行職務的證明文件,要讓被調查者知道其身分與被調查事由,且必須要書面送達,讓被調查者有程序上的防禦權,這樣權力武器才能平等,台灣是一個稅捐國家,百分之五六十以上的財政收入都來自稅捐,因此合憲的課稅權行使,才能讓人民在私法上的財產權變成公法上的財政收入時能獲得基本的人權保障,所以國家更要依法進行稅捐的課徵。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黃俊杰教授認為,太極門案是稅法上的228事件,該案是國內賦稅人權非常重要的指標,5月12日這一個突擊性的電話調查,詢問85年的給付性質問題,且要求在15分鐘之內確認給付原因,任何人除現行犯外,接到不管是行政調查或者是司法的詢問都應該要有一個相當的準備期,個資法15條也規範,公務機關在執行法定職務的範圍內,需經過當事人同意,或對當事人的權益無侵害前提下進行,但15分鐘內就要受調查人限時傳真回覆,在程序上真的是非常不合法的行政調查,且突襲性的調查也違背財政部自己的解釋函令,受調查者的防禦權是一個很基本的權利,目的、內容與事實問題,都應該書面通知。
P1:黃國昌建議民眾,以後再接到國稅局打來說要調查的電話,標準動作就是不要再聽他講話,直接掛掉,絕對不要再回話。
P2:美國知名人權律師肯尼斯•雅各布森表示,他不曾看過比太極門案更違法濫權且違反正當程序的例子!
P3:黃俊杰認為,太極門案是稅法上的228事件,該案是國內賦稅人權非常重要的指標,這次電話調查在程序上非常不合法,且突襲性的調查也違背財政部自己的解釋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