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首颱強颱尼伯特來勢洶洶,不少上班族已經開始擔心颱風天出勤的問題,雖然大部分上班族多依照行政院人事總處發佈的停班停課消息而放假,但是仍有許多辛苦的勞工,像是百貨業、運輸業、餐飲服務、連鎖量販業及醫護救難人員等,因其業務性質而必須冒著風雨出勤,甚至還有業者要脅員工必須到班,否則不給薪等等之爭議。每逢颱風過境,諸多類似勞工投訴案件經常會引起軒然大波,勞資雙方對於颱風假仍有一些疑慮,究竟雇主應有哪些舉措,維護勞工的權益、保障員工出勤的安全呢?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颱風假屬於不可歸責雙方之停工,可分為約定出勤及未約定出勤兩種類型,勞雇雙方應謹慎協商,避免造成後續爭議。
她提到,約定出勤方面,根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勞工因業務性質需要而必須於天災發生時出勤,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並且簽名,始為有效。
勞工若於颱風假實際依約出勤,則「建議」雇主除了當日工資照給外,應再加給薪資予勞工,並提供交通津貼等其他必要之協助,確保員工出勤的安全性。如果勞工未依約出勤,則應提出無法出勤的事由與相關證明,以供雇主參考。
她強調,若勞雇雙方未約定出勤時,若發生工作所在地、居住地區或其上下班必經地區通報停止辦公、阻塞交通至遲到或未能出勤的情況,則雇主最好不要扣發工資,同時不得視其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以其他假別處理。
她提醒各位勞工朋友,因天災所致而停班停課的災防假(颱風假),是考量人身安全無虞,並非實質的「假期」,當天上班的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亦可不給薪,但是雇主切記不能做出不利於勞工的行為,像是視為曠職、影響績效、扣發全勤獎金等。
林由敏執行長也提到,許多服務業的員工仍必須冒著大風大雨出勤,她建議雇主可以多加考量勞工處境,加強企業內部對於勞工人身安全的維護與訂定相關措施,或是暫時停止外送、配送服務,否則一旦發生意外,企業將要付出更多的職災補償成本!同時她也呼籲政府能夠積極正視勞工的權益,讓大家能夠比照公務員在停止上班期間照領薪資,落實權益平等。
颱風來襲可否要求員工出勤?雇主應該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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