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官職等:無
職系:無
職稱:約僱工程員
名額:1
性別:不拘
機關類型:行政機關
應徵開始日期:109年8月25日
應徵截止日期:109年9月8日
資格條件:
工作項目: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地理位置圖及公車指南請參閱本廠網站說明(http://www.ptrip.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1)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影本各1份,請以A4大小並依序裝訂整齊,於109年9月8日前以掛號郵寄至1127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28360050分機202籃小姐),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工程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上資料若提供虛偽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甄試(未參加者視同自行放棄應徵),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本職務代理約僱職缺薪點280(34,916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8月7日止(現職人員留職停薪),實際僱用起始日以本廠發函通知且依限到職為準,錄取僱用之約僱人員如遇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或代理期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