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104686號
主旨:
公告本市大同區五號水門堤外停車場自109年10月27日8時至10月29日12時止停車格位編號55至69,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市公共運輸處辦理「109年臺北市藍色水路事故防(救)災演練」活動需要,旨揭公告範圍內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使用並禁止車輛停放,請配合管制時段提前將車輛駛離。
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109年10月27日8時至10月29日12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