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冬季到來,氣溫驟降,泡湯為國人普遍的休閒紓壓活動之一,為提供安全衛生的泡湯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透過汲水檢驗及定期營業衛生稽查,為大眾的泡湯品質把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列管臺北市溫泉業共計53家。109年1月至11月,共抽查340家次,溫泉水樣抽驗共計548件,不合格17件(不合格率3.1%),相較於108年同期的不合格率3.55%,比率明顯下降,顯示溫泉業者自主管理較往年好。 為強化溫泉浴池衛生安全管理,北市衛生局於溫泉泡湯旺季(每年10月至次年2月),每月皆進行水質抽驗,泡湯淡季(每年3月至9月),每3個月亦會進行1次水質抽驗,同步檢驗2項微生物指標,包括總菌落數及大腸桿菌群,其標準為總菌落數每1mL池水量應低於500 CFU,大腸桿菌群每100 mL之含量應低於(含)6 CFU。 臺北市衛生局為加強營業場所衛生管理,每年進行定期稽查,場所應設有專人管理營業衛生,從業人員應每年定期接受健康檢查,營業場所應維持環境整潔衛生並設置病媒防治設施及水質清潔管理重點等。此外,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為降低營業場所內傳播風險,請業者落實衛教宣導,訂定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計畫及消費者健康管理;於場所入口處進行體溫監測,以酒精消毒雙手;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勸導就醫,回家休養。並加強空間之維護、人員管制、防護用品設施準備及消毒。針對經常接觸之表面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並至少每天消毒1次,如顧客人數眾多且出入頻繁,應適度提高消毒頻率。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余燦華科長呼籲民眾應配合業者實施體溫量測及症狀評估,如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立即就醫外,並在家中休息,儘量避免前往公共場所活動。並提醒民眾:進入浴池前須將身體澈底洗乾淨,並考量自身狀況,若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與血友病患、皮膚敏感度差、飽餐及空腹均不適合入浴。並參考業者公告之酸鹼值及水溫標示。泡湯時間以不超過10-15分鐘為原則,並請注意補充水分,眼睛避免接觸池水,若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離池並通知服務人員。 民眾欲知水質抽驗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機關業務/資訊公告/疾病管制科公告「營業衛生場所水質抽驗結果」》查閱,或撥打服務專線(02)2375-9800轉1958洽詢,選擇品質優良之泡湯場所,達到身心休閒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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