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及行政組)管理師徵才公告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一、任職單位: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及行政組)
二、職    系:資訊處理職系
三、職  稱:管理師
四、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五、名  額:1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六、性  別:不限
七、工 作 地:臺北市
八、上網期間:自110年3月24日公告至1103月31日止。
九、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熟悉資訊系統規劃及管理維護、電腦操作、網頁及網路維護業務。
(四)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領有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書者尤佳。
十、工作內容:
(一)資訊設備採購維修及管理。
(二)網站維護、增修、檢視更新。
(三)資訊相關系統、資料庫規劃、管理及研發。
(四)資安管理及辦理資訊類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工作待遇:本職缺待遇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每月薪俸為4萬1,915元(委任第5職等本俸1級)至6萬2,640元(薦任第7職等年功俸6級)間。
十二、工作地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本中心交通便利,位於板南線「西門捷運站」或松山新店線「小南門捷運站」出口步行約8分鐘。)
十三、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最近銓敘部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10年3月3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042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及行政組管理師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三)前開所列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如需詢問業務相關問題請電洽綜合規劃及行政組余組長 (電話:02-23615295轉分機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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