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5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臺北市、新北市COVID-19疫情警戒至第三級,為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防堵之困難,法務局因應如下:
一、該期間內暫停召開消保官協商會議及消費爭議調解會議,原已發開會通知單之開會日期為110年5月17日至5月28日消費爭議協商及調解會議,將延後召開;本局將另行通知召開時間,消費者亦得先行撤案。案關消費者或業者或其他關係人如有疑問,請與原開會通知單上之案件承辦人洽詢。
二、暫緩提供本府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合辦之消費爭議法律諮詢、債務清理法律扶助及社會福利諮詢轉介服務,並暫時停止提供現場消費爭議諮詢及現場消費爭議申訴調解收案等服務。
自5月17日起至5月28日止,民眾如有消費爭議諮詢需求,請利用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轉分機7812;消費爭議申訴或調解申請,請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以網路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