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職場媽媽在工作與家庭帶小孩方面兩頭燒,北市勞動局積極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企業應辦理哺集乳室,不僅可減少員工因家庭因素臨時請假,也更能提升員工向心力、企業形象,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共創勞雇雙贏。 陳信瑜表示,企業辦理哺集乳室非難事,不需特殊設備,只需簡單的物品及專屬空間,哺集乳室僅須適當空間(約2-3坪),並設置桌、椅、插座、母乳儲存專用冰箱及有蓋垃圾桶即為完善的哺集乳室,若企業需添購設備,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補助,北市最高補助1萬元。 陳信瑜也提醒,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企業若僱用的受僱者達100人以上,即應設置哺集乳室,以符合法令規定,受僱者若有未滿兩歲子女需親自哺乳者,雇主每天應給一小時哺乳時間,若加班時間超過1小時,需給30分鐘哺乳時間,都視為工作時間。 陳信瑜指出,企業常有疑問,員工分散各地,同一地點不足百人,也要設置嗎?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僱用人數包括分支機構及附屬單位;企業也可採聯合設置方式,提供員工使用哺集乳室。 陳信瑜強調,企業辦理哺集乳室並鼓勵員工哺餵母乳有許多好處,可增強寶寶免疫力,減少員工因家庭因素臨時請假;降低員工流動率更能提升員工向心力及生產力,減輕企業訓練及招募人力成本;對外提升企業形象,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共創勞雇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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