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證遺失受懲罰,謊報遺失更不可
《中華民國軍人身分證》是官兵重要的身分證明文件,尤應妥慎保管。近期因為辦理換發人事作業,有不少同仁才發現遺失或損毀情事,實在是平時漠不關心。
參照《國軍人員身分證明管理要點》,上揭情形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檢討《申誡兩次》,都是輕忽保管必須付出基本代價,倘遭人拾獲不法濫用,更是陷入未知的風險。
提醒同仁們,千萬別要規避行政責任,異想天開謊報遺失,這可是會因小失大,因而涉犯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公訴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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