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單 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地 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 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李朝盛科長 091006168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劉映秀股長 0911156732 新聞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1年2月8日】 【主題:北市修訂校園防疫總指引,首次分級規範防疫措施;教師、校外人士入校均需完成2劑疫苗接種,1人確診新變種病毒停課14天】 【臺北報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變異株疫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包含教育場所(域)從業人員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倘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 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於爾後每週提供1次證明直至接種完整2劑滿14天止;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若有入校需求比照從業人員辦理;另為因應新變種病毒之高傳播性,1班有1位師生被列為新變種病毒確定病例,該校(園)及停止實體課程14天,停課期間之認定將由衛生單位疫情調查後決定;並將教學課程、學校集會等相關活動明確區分2級、2.5級(2級加強)及3級警戒防疫規範,供各校據以辦理。 111年2月底止學校畢業旅行及校外教學原則暫停或延期辦理,3月1日起若學校規劃辦理相關活動應先邀集家長會、教師會、學年教師召開會議取得共識並落實及加強防疫措施。考量校園師生互動頻繁接觸密切,國小校園室內外場地全面暫停開放,國高中倘室外場地與教學區區隔且有獨立動線者,戶外操場、戶外運動場等室外場地開放租借及使用,惟仍暫停開放具接觸性運動設施;室內場地則暫不開放。另運動、唱歌、拍照(含畢業照)等活動進行時,維持須戴口罩;用餐期間,應維持使用隔板,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教育局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子女請防疫假者,學生請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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