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走台北橋這條路 網怒:可視為類蓄意殺人
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針對違規逆向行駛條例部分,逆向行駛已經對車輛與行人造成危險,經警方舉發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款、第13款等規定,
開車走台北橋這條路 網怒:可視為類蓄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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