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遏止酒駕行為臺北市111年第6次公告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據酒駕新法規定,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於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官網公告111年第6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臺北市111年第6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3名,分別計有累犯2次2名及累犯3次1名;其中累犯2次如下:
       高君前次酒駕於109年9月4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松高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4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延吉街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3)。
       林君前次酒駕於111年4月11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三重區仁愛街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3日駕駛汽車在本市市民大道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8)。
       累犯3次如下:
       黃君前次酒駕於110年11月6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板城路遭攔停,復於111年5月1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民權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7)。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係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https://www.judge.gov.taipei/),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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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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