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次的何金樹,在法院當庭被判20年收押時,行經母親的面前雙膝一跪,跟媽媽說:「對不起、我錯了!我太自私了!」不過一切都太遲了… 就這樣阿樹在人生最黃金的23歲時,必須進監獄為自己曾犯下的錯負起責任,當時一想到在人生最好的黃金青春歲月,都即將浪費在監獄裡,阿樹不自覺的告訴自己:如果我再選擇用過去面對自我的方式? 那出獄後,我還能做什麼? 心念的一轉,從那一刻開始,阿樹就很珍惜時間,在監獄服刑的日子,反而是阿樹過去人生不曾有過,最為認真的時候。
何金樹1988年次,案名:強盜罪,判刑20年,民國九十九年七月服刑至一百一十年六月假釋出監,宜蘭看守所(收押)、台北看守所(上訴)、台北監獄(發監執刑)、八德外役監(出監)。在獄中的優異表現:「曾於台北監獄六教區砂畫室及藝術班進修,擔任美工室服務員,負責活動布置及相關美編,以及協助長官製作美編類別等文書工作。」期間獲得矯正署出立繪本,繪畫比賽,文康活動、徵文比賽、投稿比賽,歌唱比賽,籃球比賽,春節花燈、作業獎狀等四十餘張獎狀,更於服刑期間榮獲提報「模範受刑人。」
現任:松燁有限公司團隊成員、河樹有限公司房屋仲介團隊成員、奇樹室內裝潢公司負責人。
座左銘:「老天爺不會給我們跨不過的考驗。」知道我們辦得到,才會賜與我們磨難∼
阿樹最常告訴自己:有時候,老天爺之所以不停給我們磨難,只是想確定我們到底有多想要做到這件事。因為,太容易得到的,總是不容易被珍惜;太簡單辦到的,總是更簡單被捨棄,也許正因為自己過去年少輕狂的不懂事,反而讓阿樹對生命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當獲得假釋出獄的時候,其實阿樹已經在獄中準備了十多年了,為了能夠在重獲自由時,彌補對母親及家人的愛,更難能可貴的是:能更務實地活出自己真正要的人生。
如果,連受刑人都可以透過「心念」的轉變,來為自己在未來開創新的人生而準備? 那我們一般在外面自由自在的人,還有什麼好的藉口或理由,來讓自己虛渡人生呢?在參與「重生效應」一書,也希望能透過自己親身經歷的教訓,來鼓勵及啟發更多的朋友,阿樹也相信當自己的心念改變,所有的事也會跟著改變,正能量萬歲!
從「強盜重刑犯」到重返社會從法拍屋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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