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劉姓女子,於上班途中進入公司旁的便利超商,將雨傘放在傘架後入店購買早餐,離開時卻忘記將雨傘帶走。劉女當日下班後遍尋不著雨傘下落,遂前往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求助,在警方抽絲剝繭下,才發現是烏龍一場,順利找回遺失的雨傘。 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員賴證鈞,日前接獲劉姓女子焦慮地向警方報案。劉女表示遺失雨傘,為其已過世的外婆所贈予她唯一的物品,價值雖不高但極具紀念價值。劉女相當自責難過擔心找不回來,賴員得知後先安撫情緒,隨後立即循線調閱女子上班公司旁超商附近錄影監視器幫忙尋找。經過賴員耐心比對尋找,發現原來是被同公司的同事拿走了。後來劉女返回公司隨即找到該名同事,才發現該名同事當日因持有同顏色的雨傘進入同一家超商,離開時誤拿了劉女的雨傘。最後劉女順利找回雨傘,衷心感謝員警的協助,若非警方積極幫忙,對外婆的思念恐將失其憑藉。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外出時應將貴重物品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避免遺失。多一份注意即多一份安心,如不慎遺失貴重物品切莫慌張,可先至附近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