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分蹲點傳訊息,跟騷令人身心疲
某男子與女友分手後想挽回這段感情,不斷傳訊息表達心意,並接連12次於女方上下班時到其住處附近「蹲點」,致女方不堪其擾,被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
「反覆、持續、與性或性別相關」進行監視跟蹤、盯梢尾隨接近、威脅辱罵、通訊網路騷擾、不當追求、寄送文字影像等行為,至少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人與人相處貴在互相尊重,尊重他人的選擇與意願,跟騷行為易使對方心生恐懼,同時造成莫大心理壓力,嚴重干預日常生活,不僅無助於建立良好關係,更可能觸法,甚致造成彼此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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