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別人做出帶有性暗示或令人感到不適之言行舉止,不論其是否具有性騷擾之意圖,即構成性騷擾,例如講黃色笑話或故意碰觸肢體,甚至過度追求等都是性騷擾的行為。
被害人可向業管部門提出性騷擾申訴,單位將依「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來處理,若經評議會委員決議性騷擾案件成立,單位得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5條第13款對行為人予以懲處。
行為人除了要面對所犯之刑責外,被害人並得請求民事賠償,而單位將依「刑懲併行原則」檢討行政懲罰。是以,各級官兵應確實遵守各項規範,以維護個人及國軍整體榮譽。
性別平權應尊重,謹言慎行防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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