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教育局已要求學校嚴正處理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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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麗雯股長      0918-966-501

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卓育欣督學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2年619日】 

【主題: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 教育局要求學校嚴正處理

【臺北報導】北市某國教師(16)遭檢舉疑涉性別事件,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當(16)日即啟動學安緊急應變小組到校協助督導該校(16)獲悉後進行校安通報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由學校主動提出公益檢舉於今(19)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議受理

學校將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且要求該師於調查期間不到校,避免接觸學生此外,學校網頁首頁性別平等專區設有校園性別事件之收件單位聯繫電話及信箱,提供需要人員提出申教育局呼籲相關當事人勇於舉發,將全力給予保護與支持,要求學校以最嚴謹的態度,保護當事人隱私及積極落實調查處置程序。

教育局重申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若師生性別事件確認,嚴重將依教師法第14條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教育局將持續要求學校應加強學校師生性別平等教育及身體自主權的觀念,以強化教職員工生性別平等意識並請學校在知悉疑似發生類此事件即須依法進行通報及處理。另教育局亦將持續要求學校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執行查閱,以防堵不適任者進入校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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