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
臺灣社會運動人士許秀雯律師曾說:「幸福,是即使分享了也不會變少的東西;平等則是一種,我站起來了,沒有人需要因此倒下的價值。」
面對性別平等問題,或許有人解讀成打壓男性進而提升女性地位,其實不然,不同性別(不論男、女、LGBT)由於生理構造的不同,其發展優勢自然不同,所謂平等應該是提供他們相等的發展空間,不去限制他們應該做什麼或不應該做什麼,雖然綜觀國際社會而言,女性受到的不平等待遇較多,但在性別刻板的框架下,男性又何嘗不是受害者,因此,推動性別平等並非單為某一性別所努力,而是希望能讓每一個個體都有足夠的發展、表現自我的機會,不同性別之間面臨的不應該是取捨,而是一同成長,才能達到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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