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道正義協會 協助揭露假公業事件
(桃園訊)緣新北市三峽區正義段土地173等約20筆地號,是日據初期明治32年(西元1899年)由新北市三峽區『蘇萬利公』(下簡稱大公,第17世)九大房之長房『蘇欽記公』(下簡稱小公,18世)分得的土地,大公於明治32年分土地時特抽出祀產成立『蘇萬利祭祀公業』,後其中小公(蘇欽記公),又於明治40年將分得的土地(水田與山場),再由小公的下九房全部分割殆盡,百年現存分鬮書明白記載『自分以後,各自掌管,不得異言』,無設立人,也未抽出祀產,是故,小公根本不存在所謂的「祭祀公業」。
經蕭美珠女士等請求桃園公道正義協會之協助,後經協會袁副理事長與劉秘書之調查,『假公業』之面紗終於被掀開,揭露此社會不公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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