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專家分析國稅局獨大,未經立法院審查通過的解釋函令,變成課稅的依據;行政法院形同虛設,人民不服也沒有翻身機會。
圖二、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溫耀源指出,人民提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額或提供擔保,不然財產會被強制執行,這絕對是不對的;限制出境、扣押人民財產,也應該交由司法機關來處理,而非財政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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