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青年代表從纏訟近20年稅務冤案的親身經歷,提出對國家機器失靈,導致威權侵害人權的剖析,為捍衛賦稅人權勇敢發聲。
P2:金融從業人員簡育昕表示,居住與遷徙的自由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財政部不應用來當作追稅的手段。
P3:曾久育以首投族身分提出呼籲:嚴懲漠視人權戕害司法的檢察官;讓貪圖獎金而濫權的稅官,接受應有的懲處,把獎金吐出來,還給人民應有的公道;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稅單,終結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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