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所有國家立基的根本,近來國際間因宗教文化迥異而爆發戰火與爭端事件頻傳,尊重彼此文化遂成為和平的關鍵力量,國際人權兩公約也明文規定國家有義務善盡文化保存與發揚的責任,台灣引進兩公約以來,文化權的保障落實了多少?8/22(週六)上午8:25在中視神氣家族節目,即將播出《良心之愛和平文化》,帶大家一起參與7月30日聯合國國際友誼日當天舉辦的「呼應聯合國國際友誼日-2015和平文化國際論壇」,與會法學專家就人權重大指標太極門冤案為例,以兩公約中保障文化權與自由權的規範條文,來檢視現行國家應盡的義務以及是否有平等對待或是任何歧視?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也同步播出。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為論壇致詞表示:「和平文化的復興,需要良心時代運動。當我們被眼睛所見、耳朵所聞的藝術感動時,人性的良善甦醒了;當我們完成一件幫助別人的善事時,心中的潛能啟動了;當人類透過文化產生心與心的交流時,就跨越了國界、種族、語言、宗教的限制,締造了心領神會的超時空友誼,這是良心之愛,這是為地球與人類帶來和平的文化。在價值混亂的現世,人們應當致力保存並發揚光大的就是包含愛與人權的和平文化。」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黃俊杰教授就國際公約有關文化權的部分來解析太極門冤案。他表示,國稅局特別是針對太極門案有明顯不平等的對待,顯然就是一個相當大的文化歧視。兩公約在98年實行時,就有非常重要的精神與要求,即是不管是立法、行政、司法領域,只要是有違兩公約的部分,國家機關有義務要在兩年內立即改進。如果以太極門案來講,現在已經將近二十年,整個過程都可以明顯看出國家對文化團體的不尊重,因為在該案發生之前,財政部在64年就有一個函令揭示,對於教會或其他的宗教團體,如果是個人對宗教傳道人或者是上師未定額的給予,基於文化或禮儀上傳統歷來的尊重,應該予以免稅。此外,遺贈稅法早已明訂,贈與稅課徵對象應該是贈與人,受贈人根本沒有所謂的贈與稅與所得稅的問題,其實依該函令來看,這應該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案子。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友辰律師,接著從信仰方面解讀何謂文化權。他談到,經社文公約有關文化權的保障規範中,強調大家要平等享有參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學進步與個人科學文藝作品所獲的精神物質利益;另外,公民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第18條第1項也特別規定:「人有思想,良心,宗教自由的權利」,而國家賦有保護的責任。文化權要周延的保護,除了強調平等享有外,還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政府應履行這些國際義務,善盡保存、發揚、傳播及保護的責任。1996年台灣政府檢察機關,採取所謂宗教掃黑行動,對太極門封館並採取逮捕羈押與強制處分手段,來打壓這個團體,就是一個文化權侵犯。慕尼黑大學的法學教授雷納,在2012年曾到太極門訪問,親眼目睹了太極門行腳五大洲的紀念照片,有感而發的說,他認為太極門非常重要,因為他們傳達給世界的訊息,正是大家所需要的文化、溫暖及愛。漫長18年來,雖然刑案已經獲得清白的裁判,但是稅務冤案卻還在。蘇友辰公開呼籲,希望政府記取歷史教訓,及時停手,讓宣揚世界愛與和平,且具有良知改革理念的社會清流,可以恢復正常運作,那將是馬英九徹底實踐兩公約保障人權的重要德政,期待能夠早日實現。
P1:法學專家就人權重大指標太極門冤案為例,以兩公約中保障文化權與自由權的規範條文,來檢視現行國家應盡的義務以及是否有平等對待或是歧視。
P2: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黃俊杰教授就國際公約有關文化權的部分來解析太極門冤案。他表示,國稅局特別是針對太極門案有明顯不平等的對待,顯然就是一個相當大的文化歧視。
P3: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友辰律師呼籲,希望政府記取歷史教訓,讓太極門這樣宣揚世界愛與和平,且具有良知改革理念的社會清流,可以恢復正常運作,那將是馬英九徹底實踐兩公約保障人權的重要德政,期待能夠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