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廢棄物管理科 葛慧玲 聯絡電話:037-558558分機328 上版日期:113-12-31 15:08
為響應政府推動綠色消費、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苗栗縣政府配合環境部於1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新規定。此舉旨在減少塑膠垃圾產生,保護環境,並鼓勵民眾養成自備盥洗用品的習慣。
本規定重點有以下兩項:
一、盥洗用品容量限制: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之液態盥洗(洗髮乳、沐浴乳)及保養用品(潤髮乳、乳液)。
二、個人衛生用品管制: 上述業者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供消費者自由取用。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目前縣內合法旅宿業者計416家(一般觀光旅館1家、民宿349家、旅館56家、露營區10家),環境部已建置「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站」(https://recycle2.moenv.gov.tw/SingleUse),業者及消費者均可透過此網站瞭解最新政策方向、實施方式等內容,期望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減塑政策,為打造美好的環境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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