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845442號
附件:
依據:
一、依2020大稻埕情人節交通管制暨維持計畫及活動異動事宜辦理。
二、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2020大稻埕情人節」活動,市民大道(塔城段)停車場於109年8月29日(星期六)12時至21時,調整小型車停車費為新臺幣(以下同)60元,調整情形分述如後:0時至8時維持每小時10元;8時至12時維持每小時20元;12時至21時調整為每小時60元;21時至24時維持每小時10元。
二、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自109年8月30日(星期日)零時起恢復原公告停車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