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維護考試院「109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活動周邊秩序及交通安全,實施彈性人、車管制。
依據: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發布109年12月15日「109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勤務命令。
特種勤務條例第12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27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管制時間及範圍如下:
管制時間:109年12月15日零時起至同日18時止,並視狀況提早或延後解除管制。
管制範圍:北起世新大學(不含)圍牆一線、東至辛亥路(含)、南沿木柵路1線(含第1排建築物)、西迄木柵路1段59巷(含),針對前揭範圍及木柵路1、2段、辛亥路、試院路單(雙)號及和興路之道路並視狀況作必要之彈性管制。
為維護活動場所周邊治安及交通秩序,執勤人員得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1條、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第19條等相關法令,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對相關物品扣留或代保管之,並對管制範圍及欲進入管制範圍之人員所攜物品、交通工具等為必要之查驗、管制。
請配合管制措施並接受執勤人員之引(指)導;如因公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須進入管制範圍時,請出示證件配合警方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