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明倫社宅租金規劃達自償率110%一事,北市府今日嚴正澄清,市府以住宅基金投資興辦社會住宅計畫,因原有資金已不足以支應興建費用,故需對外融資籌措資金興辦社會住宅,北市社宅財務規劃係依財務專業評估意見,並參考「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自償率財務參數以1.5%折現率計算,經整體估算明倫社宅55年營運期現金流入「現值」總額為3,800,513,181元,現金流出「現值」總額為3,787,298,995元,自償率為100.35%,僅達財務平衡,絕非外界自行將「當年幣值」加總後而得出一個非屬自償率公式的110%,更不該有將收入51.7億元(當年幣值)直接減掉支出47.1億元(當年幣值)等於淨現值4.6億元之奇怪算法。 市府再次強調,社會住宅興建需要長期且永續的經營規劃觀念,有穩定的財源才能持續興辦增加社會住宅存量,否則隨著興建戶數越高,財務負擔將亦趨沉重。因此社宅租金定價係依政府財務永續原則規劃,同時為考量民眾可負擔,另由社會局編列租金補貼預算予社宅承租人,相關財務規劃方式已同時兼顧民眾可負擔及政府可負擔之作法,盼各界理性務實討論,勿以錯誤數據誤導大眾。 備註:自償率 (Self-Liquidating Ratio, SLR)係指「營運評估年期內各年現金淨流入現值總額,除以公共建設計畫工程興建評估年期內所有工程建設經費各年現金流出現值總額之比例」其意義即為,計畫之興建成本可由營運期間內之所有淨營運收入回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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