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新聞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發稿日期:109年12月30日 聯 絡 人:總務處高啟華主任 02-27324300#150 校長室陳燕珠祕書 02-27324300#102 主題:和平高中莒光樓右側1-4樓廁所整修說明 時間:109年12月30日(星期三) 和平高中莒光樓右側1-4樓廁所整修建案,經媒體報導「整面透明玻璃」乙事,為免於造成民眾疑慮,學校說明如下: 本案之廁所整修案於建築師圖說設計完成時,學校尊重專業並依規定外聘兩位專家(建築師)審圖,當時並無指出窗戶設計異常。施工過程中,學校即發現窗戶透明設計不良情形,因此於驗收時將此項目列為應改善事項。此案於12月28日完成驗收,並請建築師及施工廠商於12月30日進行玻璃補貼不透光貼紙,進行改善,以維如廁隱密性。礙於未完成玻璃補貼不透光貼紙工程前,又需顧及學生使用廁所需求,學校採部分廁所開放使用,惟邊間窗戶透明之廁所予以上鎖,並於門板張貼告示暫停使用。 本校預計於12月30日完成玻璃補貼不透光貼紙工程,在施工完成前,學校會引導學生使用另一側廁所,並於下課期間派人加強巡視,避免學生誤闖。另外針對設計不良部分,學校將依合約相關規定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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