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公告】本局競技運動科棒球隊行政管理(臨時人員)職缺徵才公告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徵才項目明細
職系       
職稱        棒球隊行政管理
官職等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
刊載期間    110年1月11日至110年1月20日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 具行政、行銷、管理或體育相關專長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球隊各項行政事務規劃與執行等相關事宜。
  2. 作為球隊與本局及對外聯繫協調球隊各事務窗口。
  3. 籌劃及辦理球隊各項行銷、增能及交流等相關工作。
  4. 綜理及整合本局各城市隊行銷工作。
  5. 出席相關會議、集會。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服務內容相關之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連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於110年1月20日(星期三)前郵寄至本局競技運動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競技運動科棒球隊行政管理』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說明如下:
(1)本次面試預訂於1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30於本局舉行,請先預留時間。
(2)面試內容分為「對棒球領域及甲組成棒之認識」、「行銷相關業務之經驗」、「公部門行政程序熟悉度」及「勝任此工作之優勢」四部分,請預先準備。
(3)參加面試人員得視需求準備簡報,惟簡報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可自行準備硬體設備,本局亦備有相關硬體設備(筆電及螢幕等),如遇本局設備故障或檔案格式不相容等情形,由參加面試人員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4)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
(5)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競技運動科黃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6609)。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6、備註:
(1)本職缺屬臨時人員,相關待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月支報酬約為4萬6,887元。年終獎金及球隊戰績獎金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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