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坡地整治科臨僱高級技術師職缺甄選公告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職稱 臨僱高級技術師
薪點/薪資 月支報酬410薪點(51,127元)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坡地整治科
有效期間 110年1月20日-110年2月3日
資格條件
  1. 碩士(含)以上畢業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相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
  2. 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相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 具機電工程、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相關能力尤佳。
  5. 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6. 曾有工程機關(構)服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臺北市動物之家工程招標、履約、驗收管理、法令釋疑、爭議處理、疑義處理、驗收、點交等業務。
  2. 施工督導相關事項。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至本處網站(http://www.geo.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或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下載填妥報名表,併同學歷、經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以A4紙張裝訂成冊,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坡地整治科臨僱高級技術師」,於110年2月3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人事室(聯絡電話27593001#3911,郭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2.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未填寫本處報名表、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3. 僱用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下旬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俟111年至113年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再行延長至113年3月底),僱用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程緊縮或結束、僱用期限屆滿,將終止勞動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新進人員須先試用3個月,期滿視工作表現始正式僱用(定期契約)
  4. 本職缺用人機關為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進用後工作地點為本處,並由本處統籌管理及業務安排。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