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鐵公司與高鐵企業工會之間的加班費爭議,北市勞動局原定今(20)日下午2時,請勞資雙方至勞動局進行溝通協調會,但因高鐵公司來函稱已排定行程,不克出席。勞動局長陳信瑜認為,仍有面對面溝通的必要,請高鐵公司提供2月5日前可出席的日期。 陳信瑜表示,勞動局已於今(20)日去函高鐵公司,指出有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20年12月23日判決結果「未給付加班費尚有疑義」的部分,雖還不是最終判決,但因高鐵企業工會希望在最終判決前與高鐵公司溝通,因此勞動局認為勞資雙方有面對面溝通的必要,請高鐵提供2月5日之前可出席的日期,勞動局將擇期函請勞資雙方出席溝通會議。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