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公告 職稱:約僱課員 名額:1 名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具有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內容: 各項戶籍登記事項。 印鑑登記及證明核發、門牌證明核發、國民身分證申請事項。 改名事項及戶口名簿申請核發事項。 受理現戶、除戶、日據時期及英文謄本事項。 人別確認事項。 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本職務係代理本所同仁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自110年2月17日至110年7月30日止,惟約僱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本次徵才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本所因業務需要,同仁須參加午間及夜間延長上班之輪值;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每月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學歷(如為外國學歷,請檢附中譯本)、經歷證件(戶政工作經驗)於110年1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 檢具應徵資料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內湖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機構」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課員」。 應徵者亦可採用電子郵件投遞相關應徵資料,採電子郵件投遞者(收件人E-mail: cq_50360@mail.taipei.gov.tw ),請務必來電確認本所是否已收件,聯絡電話:27912277轉106 林先生。 本所擇優通知甄試,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7912277轉106 林先生,詢問業務問題請電洽27912277轉110 王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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