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合作社近期倘有辦理集會活動計畫,請務必依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進行評估、訂定防疫應變計畫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新聞來源:https://www.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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