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薪點: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
名額:1人
性別:不拘
上網期間:上網日起至110年4月9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二、曾從事採購相關職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熟諳WORD及EXCEL操作尤佳。
四、熟諳採購法規尤佳。
工作項目:
一、本處各組室小額採購及核銷事項。
二、本處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產品及勞務執行事項。
三、本處書報雜誌訂閱及分配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協助本府首長聯繫活動及其他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總務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
聯絡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之常用表格下載區查詢下載,無資料之頁面請刪除,表內之簡要自述項務必填寫,並加註白天可聯絡電話、行動電話號碼及email信箱)。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外國學歷須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我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證件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aa-train0@mail.taipei.gov.tw(0為數字),逾期不予受理,請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組約僱人員」,並請於徵才期間每日09:00至17:00以電話向本處確認已電郵資料,聯絡電話:02-27256143人事室楊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02-27256068總務組黃股長。
備註:
一、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人選均未合適,本處得以從缺。
三、僱用至110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
四、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